這篇要聊的是很基礎很基礎很基礎很基礎很基礎...(以下無限延伸)的樂理
古典樂理給了每個音兩種名字
一個叫音名, 一個叫唱名
音名就是C D E F G A B這7個英文字母
習慣上從C開始寫
所以排到G之後就會回到A
而唱名則是Do Re Mi Fa Sol La Si
只是台灣習慣用簡譜的記法1 2 3 4 5 6 7
Q1:"為什麼要有兩個名字呢?"
先別說這個了, 你聽過安麗嗎
我們之後會有一篇專門來聊唱名的事
接下來要介紹升/降記號:
升記號:#
降記號:b
任何一個音旁邊加上一個升/降記號
就把那個音升/降了半音
Q2:"升降記號有什麼用呢?"
我們先要說明一下樂理上全音與半音的小概念
全音和半音就是兩個音之間音高差的單位
就如字面上意思, 一個全音 = 兩個半音
而古典樂把C到下一個C之間切成了12個半音(12平均律)
並且規定七個音名之間的全音半音關係是:
相隔全音的任兩個音如C和D(或F和G, A和B...)之間會有一個音在正中間
那個音就是#C/bD(是同一個音但是有兩個不同的寫法)
所以現在我們可以利用升降記號把所有的音名寫出來了:
算算果然有12個半音
這樣這篇講的大家都懂了嗎?
如果還有問題歡迎留言在下面
接下來樂理會愈講愈實用的
敬請期待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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